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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申请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,须按要求提供下列书面申报文件和材料:
1、书面申请报告。
主要内容包括:企业概况、软件出口项目基本情况(包括项目背景情况)、申请单位保证合同真实并要求办理出口合同登记手续的明确表示等。
2、因目前杭州市出台扶持软件出口的相关政策,杭州市所属企业欲申请享受该扶持政策,应在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前经杭州市(区)外经贸局初审,并提交杭州市(区)外经贸局签发的软件出口合同初审表。
3、软件出口合同及合同中文译文。
4、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表(填写网上登记表后可以下载打印)。
5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(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)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。
申报程序:
凡申请办理软件出口合同登记手续的企业应先通过“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系统”提交软件出口登记表。
系统登录程序:企业可通过公众互联网登录系统。
企业端:http://fwwb.fwmys.mofcom.gov.cn/qiye。
企业用户可通过企业端网址申请开设新账户,省外经贸厅机电处负责根据企业申请,据实核准其账户。
企业所属类型填写为:报送省级/直辖市审核。
因“服务外包统计管理系统”与“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管理系统”运行于同一平台。
企业在登录合同信息时在“合同类别”项中选择相应类别,以区分软件出口合同与服务外包合同。
软件出口企业在登记合同协议情况时,省外经贸厅审核通过后但不为其出具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。
待合同执行后,企业填写合同执行情况,由省外经贸厅根据实际执行金额审核通过后为其出具《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》,每执行一次出具一份证书。
工作时限:上午受理申报材料及领取登记证书(办事大厅)。 经办人收到上述材料确认齐全及网上登记数据准确后五个工作日内(以材料提交登记簿上登记时间为准),颁发软件产品出口合同执行情况登记证书。 办理地点:杭州市延安路470号办事大厅1113号窗口 业务咨询为省外经贸厅1207室 邮编:310006 联系电话:0571—87051319刘晨妙(办事大厅) 0571—87051903 陈文辉(省外经贸厅1207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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